宁建价字〔2021〕16号
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关于2020年下半年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情况的通报暨2021年度报送经济指标的通知》(宁建价字〔2020〕5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上半年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的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上半年我市共有126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报送了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200例,其中:典型工程造价指标35例、工程造价实例分析13例、城市住宅造价信息152例(见附件1)。有14家甲级企业没有按照《通知》的要求报送经济指标,也未作无相关住宅业务的情况说明。乙级企业及今年上半年取得甲级资质企业的报送情况本次不作统计及通报。
二、处理决定
对没有按照《通知》要求报送经济指标的14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予以批评(见附件2)。
三、几点要求
1.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的报送情况是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的依据之一,请各咨询企业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类型和数量报送经济指标。
2.请各企业提高报送质量,以质量为本,避免报送经济指标不全(含报送的指标不符合要求以及重复上报相同项目、相同指标)的现象。
3.年底时我站将对全年报送情况予以统计,对按照《通知》要求的数量、种类报送并因质量高被采录的企业予以表扬;对没有按照《通知》要求报送经济指标的企业予以批评。
4.因企业业务原因没有住宅项目而无法报送“城市住宅造价信息”指标的,请在报送指标期限截止前向我站提供书面说明;企业如需对已上报的数据进行修改,应向我站先申请退回后方可重新上报(联系人:陈朝晖、陈健,联系电话:52851817、52851816);乙级企业应在9月底前至少报一例指标,在此予以提醒。
附件:
1.南京市2021年上半年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统计表
2.南京市2021年上半年未按要求报送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的企业名单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