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价〔2014〕216号
各省辖市住建局(委)、省有关厅、局:
为了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为我省工程建设提供计价依据,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现予颁发,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办法另行通知。同时《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年)停止执行。
上述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5月12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建设、施工、咨询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