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价字〔2022〕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规范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等规定,我站对2022年一季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成果文件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成果文件业务操作规范性、资料完整性和编制质量等。我站从江苏省工程造价业务监管系统中随机抽取了20个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咨询成果文件,涉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家。
抽查结果显示,此次抽取项目整体情况较好,大部分企业的成果文件满足相关计价依据和政策文件要求,资料完整详实,但仍有3家企业编制的成果文件存在明显问题,具体是:
1.江苏威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果文件名称:《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法庭装修改造工程》,存在部分措施费用取费标准错误的问题;
2.南京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果文件名称:《新城科技园创盛路、创意路及附属绿地工程总承包》,存在同一单位工程中规费和安全文明措施费执行口径不一致、材料调差部分未计取总价措施费的问题;
3.南京霄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成果文件名称:《杨家坟地块横五、横六、纵三路建设工程(二标段)》,存在人工工资调差部分取费错误的问题。
我站对上述3家咨询企业予以通报。
另外,在本次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咨询报告书扉页存在漏签字或漏盖章的情况,违反《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4.3.2.6条“项目负责人和专业咨询员姓名、执业资格、从事专业(指在该咨询项目中承担的咨询专业),应签署姓名及加盖相应专业注册造价师执业印章”的规定。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对我站每次成果文件监督检查通报的问题引以为戒,加强成果文件的质量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提高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的管理水平。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