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价字〔2022〕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规范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等规定,我站对2021年四季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成果文件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成果文件业务操作规范性、资料完整性和编制质量等。我站从江苏省工程造价业务监管系统中随机抽取了20个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咨询成果文件,涉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家。
抽查结果显示,此次抽取项目整体情况较好,大部分企业的成果文件满足相关计价依据和政策文件要求,资料完整详实,但仍有2家企业编制的成果文件存在明显问题,具体是:
1.江苏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果文件名称:《栖霞商务区5号路北侧防护绿地景观工程概算审核》,存在部分清单项目取费标准错误的问题;
2.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成果文件名称:《NO2013G79地块华飞路1号翡翠华庭室外给水工程结算审核》,存在税率未按营改增后规定计取的问题。
我站对上述咨询企业予以通报。
另外,检查中还发现个别项目质量控制流程单的签署不够严谨,工程量计算底稿等资料未完整归档,需进一步改进。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对我站每次成果文件监督检查通报的问题引以为戒,加强成果文件的质量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提高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的管理水平。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