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欢迎您!
您现在的位置: 【通知公告

关于增补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3-11-13 12:21:26  来源:市造价站    浏览次数:3594)     关闭窗口
各有关单位、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适应工程造价行业改革发展新需求,不断提升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整体水平,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我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成员进行增补,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成员的专业划分

1.入选专家库成员的专业划分为:土建、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安装、装饰、园林绿化、仿古建筑七个方面;

2.符合上述多个专业条件的专家可同时兼任。

二、专家库成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理论水平高;

2.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从事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4.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规模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或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5.行业内具有较高地位获得普遍认可、作出突出贡献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优秀人才可优先考虑。

三、申报专家库成员所需材料

1.申请人填写《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申请表》(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推荐材料一份(推荐材料不超过200字,包括专家特长、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历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4.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及获奖情况。

四、专家库成员的报名及公示方式

1.申请人登录我站门户网站“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njszj.cn),点击“2023年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成员增补申请”模块;

2.申请人按网页提示录入个人相关信息,按提示要求将所需材料依次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点击“保存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前如需修改个人信息,请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系统自动调取相匹配信息后可进行相应的操作。)

3.市造价站将审核通过的拟聘专家库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经研究后确定并发布人员名单。

五、工作要求

1.上报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申请人须对所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2.各单位和个人在申报前应认真阅读了解《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管理办法》(见附件2)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入选专家库后应严格履行职责、承担相应义务,接受考核和社会监督。

 

人:吴晓燕、马征宇

联系电话:52851820、52851823

 

附件:1.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库专家申请表

附件:2.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管理办法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  

                                               2023年11月13日  

关键字:

备案号:苏ICP备06042682号-1  主办: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  技术支持:南京未来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766号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       显示效果:256色 1024*768  
站长统计:   当前在线人数: 62  网站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