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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2-04-01 14:35:14  来源:市造价站    浏览次数:8801)     关闭窗口
宁建价字〔2022〕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等规定,现将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组成

2014年12月1日以后招标的或签订承发包合同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执行2014费用定额;在此之前的工程仍按2009费用定额计取。

1、执行2009费用定额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各部分费率标准见《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2、执行2014费用定额且为2018年6月27号前完工的工程(包括执行营改增后的2014费用定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和省(市)级标化增加费两部分,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为计费基础,各部分费率标准见《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6〕174号)。

3、执行2014费用定额且为2018年6月27号前已签订施工合同但尚未开工或未完工的工程以及2018年6月27号后签订施工合同或者招标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省(市)级标化增加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三部分,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为计费基础,各部分费率标准见《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6〕174号)及《关于贯彻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8〕528号)。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测定

(一)测定事项相关说明

1、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负责所辖区域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测定工作,本市其它建设工程由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以下简称“市造价站”)办理。区造价管理机构可参照本通知办法办理测定手续。

2、执行2009费用定额的工程,市造价站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进行测定;执行2014费用定额的工程,市造价站对省(市)级标化增加费进行测定;基本费与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属于不可竞争费,该两项费用根据相应文件规定直接计取,无需办理测定。

3、对于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奖励费(或标化增加费),施工单位实现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目标的,按相应的奖励(标化增加)费率标准测定;若创建目标是省级文明工地,最终获取的是市级文明工地,则按市级文明工地的相应费率标准测定;若创建目标是市级文明工地,最终获取的是省级文明工地,则按省级文明工地的相应费率标准测定;若无明确创建目标,则按工程实际获得的文明工地类别的相应费率标准测定;若创建目标明确为“不要求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或明确不计取奖励费(或标化增加费)的,则奖励费(或标化增加费)不予测定;如因存在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市级(含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通报或批评或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工程,则取消省、市级标化增加费的计取。

(二)测定程序

1、执行2009费用定额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测定程序如下:

1)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约70%后,并在竣工前,施工单位在“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njszj.cn/)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明工地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2)该工程所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现场进行考评打分,录入考评系统;

3)工程竣工后,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网上对整个施工过程现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待申请人手机号码接收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已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即可进入系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网上测定的申请。

5)申请人勾选相应专业及上传相应扫描件后(前一阶段已上传过的扫描件不必再重复上传),点击“申请提交”按钮。待申请人手机号码接收到造价管理部门测定通过的短信后,即可自行登录系统打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

2、执行2014费用定额的工程(包括执行营改增后的2014费用定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测定程序如下:

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在“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njszj.cn/)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及竣工验收证明等扫描件;

2)该工程所属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该工程是否因存在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通报或批评、发生事故以及省市文明工地取得等情况在网上确认;

3)待申请人手机号码接收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已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即可进入系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网上测定的申请。

4)申请人勾选相应专业及上传相应扫描件后(前一阶段已上传过的扫描件不必再重复上传),点击“申请提交”按钮即可。待申请人手机号码接收到造价管理部门测定通过的短信后,即可自行登录系统打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

、注意事项

1、请需要办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的人员认真阅读《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网上办理施工企业操作说明》(见附件),按照说明进行申报。

2、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的准确性,施工单位在勾选该项目所涉及的施工专业时,请务必根据投标文件进行选择,切勿遗漏。

 

附件: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网上办理施工企业操作说明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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