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苏办发〔2022〕14号)、《南京市城市更新办法》(宁政规字〔2023〕5号),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计价工作,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第224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第22号)的相关规定,我委制定了《关于明确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计价有关规定的通知(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