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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5-01-24 16:47:37  来源:市造价站    浏览次数:343)     关闭窗口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企业年度统计调查报表是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晴雨表”,对于国家研判行业形势,制定发展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提升服务监管质效,我站于2023年研发了造价咨询企业统计调查填报“服务引导系统”,上线试运行后效果良好,今年将正式运行,请各企业积极使用。现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苏建函价〔2025〕22号)(附件1)文件要求,将2024年度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1.请各企业参照《服务引导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登录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网(www.njszj.cn)“咨询市场监管”—“南京市咨询企业监管系统”中的“统计调查表填报服务引导”模块,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附件3)的要求认真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于2025年2月19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2.市造价站对企业填报的统计报表数据进行初审并指导,通过后,企业进入系统打印表格,于2025年2月21日前将表格中数据上报至中价协网站(www.ccea.pro)“统计调查系统”。

二、填报提示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造价”、“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的企业应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按年度依法及时准确填报四张表。

2.若企业没有中价协网站(www.ccea.pro)“统计调查系统”加密锁且以前年度没有填报过统计报表的,或企业没有加密锁且以前填过但丢失了用户名和密码的,请尽快向我站提出申请,将《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用户名、密码申请表》(附件4)填报后的电子版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PDF版一并发送至邮箱njszjztj@126.com。

3.若企业为新设立,存在没有注册造价师情形的可以不填报,已有注册造价师但从未开展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情形的,可自愿填报,其余企业应报尽报。在省系统中已登记但未按要求填报统计报表数据的企业,应上报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njszjztj@126.com

4.企业填报工作以企业法人为单位,分支机构数据由总公司汇总上报;独立法人子公司数据,由子公司自行填报,母公司不汇总子公司数据。

我站将适时通报企业此次填报工作的质量及时效,对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计入信用档案。同时,对于不报(可以不填报的企业除外)或填报质量差的企业,将直接影响其参加信用评价工作,并列入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联系电话:52851822、52851826
   
  附件
1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苏建函价〔2025〕22号)
  附件2
服务引导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3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
  附件4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用户名、密码申请表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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