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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情况的通报暨2024年度报送经济指标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3-12-29 16:54:57  来源:市造价站    浏览次数:6029)     关闭窗口
宁建价字〔202328

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关于2022年下半年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情况的通报暨2023年度报送经济指标的通知》(宁建价字〔2022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的报送情况予以通报,并将2024年度报送经济指标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3年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情况通报

1.基本情况

全市共119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报送建设工程经济指标533例(见附件1),其中:典型工程造价指标212例;工程造价实例分析141例;城市住宅造价信息180例。通过筛选分析共有259例经济指标被采录(见附件2)。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企业上报的指标数据填报缺失,有的经济指标基本情况表中没有填写开、竣工日期,无法判断是否为结算指标数据;有的经济指标填写内容及指标数据量过于简单。

2)部分企业选用的指标数据源为非竣工结算项目、指标数据源的结算年度比较久远、选用指标数据源为非南京地区的项目。

3)还有的经济指标中的数据明显存在错误:如人工每百平米消耗量偏离值过大,甚至存在小数点位数的错误;关联表格中数据不对应;措施费表中具体措施费项目名称填写错误(应以具体措施费名称计列,而不是以施工部位或专业分类计列)……。

3.处理决定

对按时、按种类要求报送经济指标、无重复上报项目、指标内容符合要求并有被采录的77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予以表扬(见附件3)

二、2024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要求

1.技术及上报时间要求

报送的经济指标分为典型工程造价指标、工程造价实例分析和城市住宅造价信息三类,选择的项目应是南京地区各项数据指标完整的工程结算,并且为近两年完成结算的项目(以20211月1日后竣工且在报送截止日期之前已完成结算的项目为宜)。

1)“典型工程造价指标”应选择具有代表性、以审定的工程结算为主的住宅(含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公共建筑、市政道路等工程造价实例,数据要求真实、完整和准确。

2)“工程造价实例分析”应选择某个结算审核实例工程,要求对造价形成过程进行解剖分析,分析合同价与结算价的差异变量和指标对比。

3)“城市住宅造价信息”选择的住宅类型应兼顾多层结构、小高层结构、高层结构三种。

4)企业报送各类经济指标的截止时间为20249月29日(含9月29日)。

2.报送方式

登录“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njszj.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选择“咨询市场监管”,点击“南京市咨询企业监管系统”,进入系统后点击菜单“指数指标(新)”,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并上报指标文件。

联系电话:025—52851828(数据报送技术服务84182601-8010)。

3.管理要求

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高度重视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的测报工作,三种指标类型要求至少各上报一例;各企业应合理选择工程项目,注重提升测报质量,严格按规定的类型、数量及时限完成报送工作。

企业如需对已上报的数据进行修改,应向我站先申请退回后方可重新上报;单位名称变更应及时申报,在“南京市咨询企业监管系统”中更名。

年底我站将对按时、按种类要求报送经济指标、无重复上报项目、指标内容符合要求并有项目被采录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予以表扬

 

附件:1.南京市2023年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统计表;

2.南京市2023年企业报送的经济指标被采录统计表;

3.南京市2023年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通报表扬的企业名单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
                                           
20231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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