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价字〔2023〕23号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引导造价咨询企业提升信用水平和履约能力,我站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信管理的实施意见》,完成对我市15家造价咨询企业的资信管理检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抽查的15家造价咨询企业,多数能够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依照部委、省市等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程等规范开展经营。其中,有7家企业符合检查要求;有5家企业在资信管理上不符合相关要求,并且存在业务档案不规范等情形;有3家新成立企业,但未承接造价咨询业务或业务还未完成,我站给予政策法规宣贯解释,督促其认真执行。
二、存在问题
此次检查,企业整体资信情况良好,大多数企业内部管控制度建设较为完善,能够按照业务指导规程完成业务档案归档。同时也能够按照规定为其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定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但也有部分企业仍存在相关问题如下:
1.内部管理方面:主要体现在制度体系不健全,缺少质量控制、技术档案、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等问题。
2.质量控制方面:主要体现在管理不规范,三级质量控制流程单与审定单及报告日期逻辑关系错误、流程单中自校意见不详实、流程单中专业咨询员与咨询报告扉页不一致等问题。
3.咨询报告书方面:主要体现在格式不规范,咨询报告书中项目负责人未签字、咨询项目的负责人与咨询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
三、公布情况
依据我站资信检查相关规定以及《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相关评分标准,现对《2023年南京市造价咨询企业资信检查符合要求7家企业名单》(附件1)以及《2023年南京市造价咨询企业资信检查不符合要求5家企业名单》(附件2)予以公布,同时我站将对不符合要求的5家企业记入信用档案。
四、相关要求
请各企业在日常经营和执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以及省造价总站《业务指导规程》等文件规定,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引以为戒,依法依规开展业务、诚信经营。
附件:1.2023年南京市造价咨询企业资信检查符合要求7家企业名单
2.2023年南京市造价咨询企业资信检查不符合要求5家企业名单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