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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22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管理问题解答汇编(一)

(发稿时间:2022-04-02 17:22:35  来源:市造价站    浏览次数:27665)     关闭窗口

1、2014版计价定额各专业在执行时,如存在缺项借用我省其他专业定额,取费标准如何确定?

答:(1)建筑、装饰工程因缺项借用我省其他专业定额时,只借用人、材、机消耗量,管理费、利润仍按照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对应的取费标准执行,人工工资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中建筑、装饰工程的人工工资相应标准计取。

2)安装工程因缺项借用我省其他专业定额时,除借用人、材、机消耗量外,管理费、利润也按照借用专业定额对应的取费标准执行,人工工资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中所借用专业的人工工资相应标准计取。

3)市政工程因缺项借用我省其他专业定额时,只借用人、材、机消耗量,管理费、利润仍按照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对应的费用标准执行,人工工资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中市政工程的人工工资相应标准计取。

 

2、园林工程,执行20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因定额缺项而借用我省其他专业定额时,取费标准如何确定?

答:园林工程因缺项借用我省其他专业定额时,除借用人、材、机消耗量外,管理费、利润也按照借用专业定额对应的取费标准执行,人工工资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中所借用专业的人工工资相应标准计取。

 

3、某建筑工程,采用地下连续墙施工,请问工程类别如何取定。

答:建筑工程中的地下连续墙,按建筑工程二类进行取费。

 

4、基坑支护工程,执行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钢筋混凝土灌注桩间高压旋喷桩布置如下图,高压旋喷桩的喷浆工程量计算是否要扣除与钢筋混凝土灌注桩的重叠部分?

答: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按设计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

 

5、某市政工程约定按《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计价,该工程基坑宽15米以内,深度10米,在套用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定额时是否根据深度3.5米以内、7米以内及11米以内分段计算工程量,然后分别套用4-436~4-438三个定额子目?

答: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工程量按整个基坑的体积计算,不分段。该工程直接按10米深度计算土方体积后,套用4-438(深11米以内)的定额计价。

 

6、村庄改造人居环境EPC项目,涉及改造村庄较多,各村庄距离较远,土方工程是否应该按照每个村庄列项;还是各村庄土方工程汇总后统一计取,汇总如达到大型土石方则按照大型土石方考虑?

答:建筑、市政及园林工程类别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施工难易程度进行划分的。该村庄改造人居环境EPC项目中,各村庄距离较远,不同的村庄应为不同的单位工程,故土方工程按照每个村庄进行列项,如在单个单位工程中达到大型土石方标准的按照大型土石方标准取费。

 

7、执行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室内天棚装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套用满堂脚手架子目?

答:若室内“净高”(指楼地面到完成装修后的天棚面层高度)超过3.6m时,天棚装修应按满堂脚手架计算,但其内墙装修不再计算脚手架;若“净高”在3.6m以内,但装修前天棚楼板底与该层楼地面的高度超过3.6m时(考虑到会有吊筋施工),该天棚装修依然可以套用满堂脚手架,其综合单价要乘以0.6的系数,内墙装修也不再计算脚手架。

 

8、根据《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缴纳的通知》 (宁建建监字〔2019〕179号)的规定,该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一次性缴清,结算时工程造价中的社会保险费是否应按0计取。

答:不按0计取。社会保险费应按照江苏省现行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计取。建设单位开工前缴纳的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可在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中扣回。

 

 

编写组成员: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高晋、徐伟、陈朝晖、王爱梅、张娜娜、陈健

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所:贾庆、胡雅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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