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企业年度统计调查报表是反应企业经营状况的“晴雨表”,对于国家研判行业形势,制定发展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提升服务监管质效,我站于今年研发了造价咨询企业统计调查填报“服务引导系统”。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苏建函价〔2023〕623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系统简介
该“服务引导系统”以智慧化改造为手段,有利于提高企业填报效率,提升数据统计效能。特别针对新成立及中小型企业,可以快速学习了解各类指标具体含义,校正各类数据,减少降低误差率,提高工作效率。经与企业代表、业内专家等多次研究、论证,目前已通过测试,现上线试运行。服务引导系统以“靠前服务、自主选择”为原则,积极鼓励各企业使用。
二、填报方式
1.请各企业参照《服务引导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登录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网(www.njszj.cn)“咨询市场监管”—“南京市咨询企业监管系统”中的“统计调查表填报服务引导”模块,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附件3)的要求认真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于2024年2月6日前完成填报后由市造价站进行初审。
2.市造价站对企业填报的统计报表数据进行初审并指导,通过后,企业进入系统打印表格,于2024年2月23日前将表格中数据上报至中价协网站(www.ccea.pro)“统计调查系统”。
三、填报提示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造价”、“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的工程造价咨询的企业应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按年度依法及时准确填报。
2.若企业没有中价协网站(www.ccea.pro)“统计调查系统”加密锁且以前年度没有填报过统计报表的,或企业没有加密锁且以前填过但丢失了用户名和密码的,请于2024年1月4日前向我站提出申请,将《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用户名、密码申请表》(附件4)填报后的电子版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PDF版一并发送至邮箱njszjztj@126.com。
3.若企业为新设立,没有注册造价师或已有注册造价师但从未开展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可自愿填报,其余企业应报尽报。从未开展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应上报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njszjztj@126.com。
4.企业填报工作以企业法人为单位,分支机构数据由总公司汇总上报;独立法人子公司数据,由子公司自行填报,母公司不汇总子公司数据。
我站将适时通报企业此次填报工作的质量及时效,对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计入信用档案。同时,对于不报或填报质量差的企业,将直接影响其参加信用评价工作,并列入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联系电话:52851826、52851823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苏建函价〔2023〕623号)
2.服务引导系统操作手册
3.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
4.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用户名、密码申请表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