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价字〔2021〕28号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绿色建材厂商价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做好绿色建材价格信息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以下简称“市造价站”)负责我市绿色建材厂商价信息发布工作,具体工作由市造价站信息综合科负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绿色建材厂商价是品牌材料市场销售参考价格(含税含运费),发布范围包括:
1、按照《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对《绿色产品认证目录》内依据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和实施规则认证的建材产品;
2、按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认证的建材产品;
3、市造价站已发布信息价的材料除外。
第四条 绿色建材厂商价信息发布由生产企业、销售厂商自愿申报,经市造价站审核后,在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网“绿色建材厂商价”板块按月进行发布,供工程建设各方在工程计价时参考使用。
第五条 绿色建材厂商价报送资料如下:
(一)首次申请报送资料
1、营业执照(若为代理商,还需提供代理销售授权委托书);
2、产品证明资料(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证书、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
3、产品业绩证明(近两年3至5个使用该产品的已竣工工程项目的工程竣工报告、销售合同及发票、客户反馈评价等);
4、诚信报价承诺书(附件1);
5、绿色建材厂商基本信息表(附件2);
6、绿色建材厂商价报价表(附件3)。
(二)发布后报送资料
1、每季度报送一次当期业绩证明;
2、如遇价格调整,及时报送调整后的《绿色建材厂商价报价表》。
第六条 市造价站对企业所提交资料仅做形式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申报厂商负责,如发现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取消其发布资格,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处理。
第七条 本办法由市造价站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诚信报价承诺书
2.绿色建材厂商基本信息表
3.绿色建材厂商价报价表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