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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清风一路行》第262期【党纪条规】

(发稿时间:2021年3月29日    阅读次数:974)     关闭窗口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规定,党员不服处分决定的可以提出申诉,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是党员的权利。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党员认为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当的,有权逐级向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意见。

【每周一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负责监督执纪工作。(答案下期公布,上期答案:上级纪委)【驻市建委纪检监察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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