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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清风一路行》第234期【以案释纪】

(发稿时间:2020年9月7日    阅读次数:488)     关闭窗口

近日,“仝卓伪造应届生身份参加高考”一事,被作为政务处分典型案例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读本》。本案中,仝天峰、李晋平、赵国华,均受到政务撤职处分。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九条,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被撤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这意味着,仝天峰等人的职务、职级、级别要按照规定降低,受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

【每周一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后约谈被反映人,被反映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应当由()签字后报上级纪委。(答案下期公布,上期答案:通报批评)【驻市建委纪检监察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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