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处分与处分有什么不同?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主体不同,政务处分主体是监察机关,处分的主体是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任免机关、单位给予所管的公职人员处分,与公务员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了协调衔接。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则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二者按照不同的管理权限分别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或者政务处分,体现了监督全覆盖的本质要求。此外,由于监察机关和任免机关、单位职责权限不同,政务处分与处分在程序、申诉等方面也不完全一致。正确理解和适用政务处分与处分,实现二者的有机衔接,是执行《政务处分法》,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调落实的现实需要。
【每周一测】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答案下期公布,上期答案:三个月)【驻市建委纪检监察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