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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清风一路行》第188期【党纪条规】

(发稿时间:2019年9月23日    阅读次数:600)     关闭窗口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四条规定:“党的工作机关应当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机关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这表明,除了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以外,党的工作机关也有党内问责的职责和权限。那么党的工作机关包括哪些具体部门呢?《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党的工作机关“主要包括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关”。其中,党委办公厅(室)是党委的综合部门,承担党委运行保障具体事务;党委职能部门是负责党委某一方面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有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委等部门;党委办事机构一般是指党委为加强跨领域、跨部门重要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而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党委派出机关是党委为加强对特定领域、行业、系统领导而派出的工作机关,比如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问责工作需要共同发力,其中既包括上下纵向,也包括左右横向。有党内问责权限的党的工作机关,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要立足本职,敢于问责、善于问责,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真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位。

【每周一测】问责对象是( ),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答案下期公布,上期答案:纪律检查建议)【驻市建委纪检监察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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